第五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