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二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的发言,由大会秘书处整理简报印发会议。根据代表本人要求,主席团可以决定将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印发会议。向会议和代表印发材料,必须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设立旁听席,旁听办法另行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情况可以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