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以及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