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草原管理、监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本办法,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后果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