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已修改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执行的,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