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五十七条已修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定时、定点收集、运送,并做到日产日清。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