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四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地方性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地方性法规依据的。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