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地方立法应当遵循立法法和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确立的基本原则。地方立法应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地方特色。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