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创业投资的行业公约和其他行为规范,履行公约授权的职责,并监督会员履行公约和其他行为规范;(二)开展信息服务,促进业务联系与合作,推动国内外创业投资事业的交流活动,培养创业投资专业人才;(三)负责创业投资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认定及其管理工作;(四)承办政府委托的有关事项。附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