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境外投资人申请独资设立或者与境内投资人合资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须经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后,向市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