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加强城市湖泊保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