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娱乐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治安安全防范要求:(一)备有应急照明装置,有两个以上标志明显的出入口,疏散通道畅通;(二)娱乐场所大厅光照度不得低于4勒克司,包间、包厢内不得安装可调光灯,光照度不得低于3勒克司;(三)在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的警示牌和举报电话。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