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筹措资金,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