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保护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水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