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提案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应当向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作议案的说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由联名人推选的代表作说明。议案的审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