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对陈述申辩的答复或听证后的答复仍为建议修改的,提供方应在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格式条款进行修改。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