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第二章 执法主体资格第六条已修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