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财政用于天然林保护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