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进行技术交易活动,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使用国家科委监制的标准技术合同。需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应到公证机关或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