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邮政通信管理条例/第三章 服务与保障第二十二条已废止邮政企业根据城市规划和社会需要设置的邮政报刊亭、邮亭、邮政信筒(箱)、阅报橱窗、免交城市道路占用费、市容管理费等有关费用。邮件运输投递专用车辆在通过收费的公路、桥梁时,免交车辆通行费等有关费用。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