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重视各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并注重培养和使用满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妇女干部。

自治县自治机关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参加自治县的各项建设事业,鼓励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

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