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社会优待第四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老年人的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时,应当核实是否为老年人真实意愿,依法优先办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