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农药经营管理办法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对农药经营的监督管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