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城市绿化法律、法规;(二)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负责制订年度绿化计划;(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城市绿化工作;(四)负责对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申报工作;(五)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行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