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八条已废止燃气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