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燃气生产厂、储配站严禁对没有取得省统一制发的燃气危险品运输车牌及有关证件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和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进行充装。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