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已废止管道燃气量由燃气经营单位按月抄表计量。对用户采取定点或持证入户方式进行收费,用户应按规定缴纳燃气费。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