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开启、关闭干支线阀门,安装燃气管道和损坏燃气设施;不得自行倾倒液化石油气钢瓶残液、拆修瓶阀、更换检验标记和瓶体漆色。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