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第二章 规划第九条有效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城市繁华地区的主要街道新建、改建临街楼房,其下层应当主要安排用于商业网点,现有临街非商业用房亦可逐步改做商业网点。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