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的区,含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等管理区。本条例规定的书面答复、通知,包括电子邮件或短信息;本条例规定的公告,可以在指定网站发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