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已修改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干净、畅通,有交通指示标志。施工现场的沟、坎、井应当填平、设围栏或者盖板;危险地区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应当设置红灯示警。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