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在制定海洋和海岸资源开发的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开发计划时,必须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予以评价,并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