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污染防治第二十三条已修改禁止在海上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等一类海域环境功能区及其沿岸新设排污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