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灌溉、防洪、排涝、乡镇供水、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