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未知(-1)本办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油菜和马铃薯,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柑橘、茎用芥菜。主要林木是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主要林木和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檫木、黄桷树、木瓜、木豆、秋枫、大头茶、栾树、元宝槭。常规种子是指杂交种子和转基因品种种子以外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