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外商投资企业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华侨和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本市投资兴办企业,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