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外商投资企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批准或市人民政府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依法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统称外商投资企业)。驻本市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执行本条例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