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外商投资企业条例/第四章 权益保护第十七条已废止任何部门不得强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企业检查、评比、评优、达标、考核等社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同意,不得进企业参观。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