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任何部门不得强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企业检查、评比、评优、达标、考核等社会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同意,不得进企业参观。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