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主管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发现本单位的赌博活动不制止、不报告的,视情节轻重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也可以由区级以上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