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议的报告作出决议。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