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1月26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