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第三章 煤炭生产、煤矿安全与矿区保护第二十五条未知(-1)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安全规章、规程,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环境安全的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环境事故的发生。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