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二节 征地补偿安置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征收土地,征地单位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2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