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未知(-1)

挪用、克扣、胡支乱用全民健身专项资金或者彩票公益金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