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引水、蓄水管理第九条已修改兴建引水、蓄水工程,应符合综合规划及供水规划,遵守防汛抗洪、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引、蓄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