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已修改驾驶员对经营者的投诉、驾驶员及经营者对运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投诉,由市运政管理机关及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