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出租小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的营运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乘客、经营者、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