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三条已废止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提供服务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重做或者退还服务费用;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