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消费者委员会除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职能外,并履行下列职能:(一)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等进行调查、比较、检测、分析,并公布结果;(二)要求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有关行业组织拟定格式合同的内容;(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