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统计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统计调查,应当按照规定经批准或者备案后方可实施。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如有变更,应当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或者备案。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